十、黨代表大會預備會議
89.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
代表報到后,應及時召開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主要內容是:簡要介紹大會籌備工作情況;布置各代表團(組)推舉代表團(組)的正副團(組)長;討論大會議程(草案);醞釀大會主席團、秘書長、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和代表提案審查委員會建議名單;提出開好大會的有關要求。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結束后,各代表團(組)分別召開會議,傳達代表團(組)召集人會議精神,推舉代表團(組)正副團(組)長。
90.預備會議的主要任務
按照習慣做法,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正式召開前,都要先召開預備會議,決定黨代表大會的有關問題。主要任務是: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或者代表資格審查報告;通過大會主席團名單和大會秘書長名單;通過黨代表大會議程;通過其他需要確認的事項。
91. 預備會議的程序
召開黨代表大會預備會議時,一般有以下程序:(1) 清點到會人數。會議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參加大會的代表人數,實際參加大會的代表人數。在確認到會代表人數符合規(guī)定人數后,即可開會。(2)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黨的基層代表大會預備會議沒有這項議程,只審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關于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3)通過大會主席團名單和秘書長名單。(4)通過大會議程。
預備會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的,一般在通過上述議程后可暫時休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開始工作,并召開大會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通過大會日程,通過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名單和大會執(zhí)行主席分組名單,通過大會副秘書長名單,通過大會工作機構以及其他需要確認的事項。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結束后,預備會議復會,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宣布大會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有關事項。
預備會議不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經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即生效。在主席團第一次會議結束后,召開代表團(組)會議,傳達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的有關事項。
92.預備會議的主持
黨代表大會的組織領導機構是大會主席團。由于召開黨代表大會預備會議時大會主席團尚未產生,因此,預備會議由黨的委員會主持。具體主持人通常是黨委書記或者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中擬擔任大會秘書長的同志。
93.大會主席團的職責
大會主席團是黨代表大會的領導機構。根據有關規(guī)定,大會主席團的主要職責是:
(1)按照大會預備會議通過的議程主持大會:
(2)組織代表審議黨的委員會報告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并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
(3)提出并組織代表審議通過大會選舉辦法;
(4)提出需提交黨代表大會進行選舉的有關候選人建議人選,并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候選人,主持大會選舉;
(5)起草黨代表大會有關決議草案,提請大會審議通過:
(6)討論決定黨代表大會有關重大問題;
(7)各委托1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大會主席團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凡是有關黨代表大會的重大問題,都要經主席團集體討論決定。
94.大會主席團的組成原則與產生辦法
為了便于對黨代表大會實施領導,大會主席團的組成,應本著有較廣泛的代表性,有利于討論決定重大問題,保證黨代表大會順利進行,以及精干、高效的原則,人數一般可掌握在代表人數的10%左右。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主席團,一般由黨委常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xié)的黨員主要負責人,新一屆黨的委員會常委和紀委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各代表團團長以及黨委、政府主要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同時,還要有適當數量的有代表性的老黨員和黨員先進模范人物代表參加。
黨的基層代表大會主席團,一般由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領導成員,新一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領導成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各代表團(組)負責人及有代表性的黨員代表組成。
大會主席團成員由黨的委員會或者各代表團(組)從代表中提名,提交大會預備會議表決通過。
95.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的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規(guī)定,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主席團可設立常務委員會。黨的基層代表大會主席團一般不設立常務委員會。設立常務委員會的基層黨組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時,如認為有必要,可設立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
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
(1)研究候選人醞釀過程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并向大會主席團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主持主席團全體會議和日常工作,主持黨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
(3)聽取大會預選結果的匯報,按照大會選舉辦法規(guī)定,提出正式候選人建議名單,提交大會主席團討論通過;
(4)根據大會正式選舉結果,分別提出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主持人建議名單,提交主席團討論通過:
(5)研究大會有關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提交大會主席團醞釀討論,作出決定。
96.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的組成原則與產生辦法
主席團常務委員會一般由本屆黨的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成員組成。
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委員由黨的委員會提名,經大會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主席團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由黨的委員會書記或者副書記主持。
97.大會秘書長的職責及產生辦法
秘書長是黨代表大會期間日常工作的組織者。其職責是:
(1)主持召開第一次主席團全體會議;
(2)協(xié)助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處理主席團的日常事務;
(3)在主席團的領導下,負責處理大會期間的事務性工作;
(4)領導大會秘書處,簽發(fā)會議的各種文件。
大會秘書長由黨的委員會在代表中提名,經代表醞釀討論后,在大會預備會議上表決通過。大會秘書長一般由負責籌備黨代表大會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擔任。
黨代表大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副秘書長1至3名。副秘書長協(xié)助秘書長工作,其主要職責:一是分工具體負責大會秘書處一個或者幾個組的工作;二是及時組織收集代表討論醞釀“兩委”報告、“兩委”候選人名單、選舉辦法、大會決議等的意見;三是協(xié)助秘書長做好有關工作,按照大會日程安排,處理有關事宜。大會副秘書長由黨的委員會提名,經大會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大會副秘書長一般應是黨代表大會代表,因工作需要,不是代表的正式黨員也可以擔任。
98.大會執(zhí)行主席的職責
大會執(zhí)行主席一般由大會主席團成員輪流擔任。大會執(zhí)行主席的主要職責是按照大會日程主持會議。黨代表大會執(zhí)行主席分組應根據大會日程,以及舉行全體代表會議的次數來確定。如果開大會的次數較少而主席團人數又較多,執(zhí)行主席可由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委員輪流擔任。大會執(zhí)行主席分組名單由黨的委員會提名,在大會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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